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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表扬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省政协委员的决定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积极响应省政协倡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表扬先进、鼓舞干劲,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通报表扬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协委员和海外列席人士办法(试行)》(陕政协发〔2020〕12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寿锡凌等16名省政协委员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委员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广大政协委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与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贯通、一体学习、一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情民意,在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上下功夫,更好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政协工作的过硬本领、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工作成果,为奋力推动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