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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实习记者 白瑶)9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陕西省《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省建设用地亩均GDP由“十三五”末的18.8万元/亩提高到23.7万元/亩。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董普选介绍,当前,我省土地利用整体水平还不高,亩均产值偏低,利用结构不优,节约集约意识不强,一些地方仍然热衷于外延扩张、粗放利用,重批轻管、重新增轻存量的思想认识尚未完全扭转。为切实解决土地开发利用问题,《意见》从总体要求、严格规划计划管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6个部分,对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出安排部署。
  在严格规划计划管控上,要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提出建设用地资源向城市化地区特别是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倾斜,计划指标优先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区域及亩均效益好的项目倾斜,并提出重点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等,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集中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同时,通过严格项目准入管理、推进立体综合开发、推广节地技术模式等手段,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在优化土地要素配置上,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试点,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为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意见》指出,要着眼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加大“净地”出让力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加快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搭建城乡统一的交易平台,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确保到2022年底,我省土地供应全面进入良性循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