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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意见》对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新华社、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