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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今年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7月1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为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树立先进示范,促进各地各部门互学互鉴,按照“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的原则,经研究,就开展全省2021年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发出通知。
  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措施2项:西安市高新区推行证照联办“五个一”新模式;西安市未央区探索推行“六变六强化”审批服务模式。供全省学习借鉴的改革措施3项:榆林市子洲县瞄准痛点全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西安市未央区推行重点企业“税务管家”服务制度;安康市石泉县“四优一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深刻认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分类进行推进,对西安市高新区证照联办“五个一”新模式典型经验做法重点在各类园区进行复制推广,对未央区、子洲县、石泉县等区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重点在区县范围进行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不断推动全省各类园区及县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