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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政协出台委员工作室管理办法
  本报讯(实习记者 寇静 记者 王斌)6月24日,商洛市政协四届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商洛市委员工作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委员工作室职能定位、建设、履职管理、履职纪律、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等作出具体规范。
  《管理办法》要求,委员工作室的建设不仅要有固定的工作场地,具备一定的“软硬件”设施,同时还要实现统一标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五上墙”。《管理办法》还从建立委员履职制度、工作日志等基础台账,委员工作室检查考核、通报表彰、记录委员履职情况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管理办法》提出,要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收集社情民意,客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履职尽责奠定基础。精选协商主题,搭好协商平台,通过“微协商”“请你来协商”等活动,广泛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紧盯党委政府推进落实的重点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专项视察等方式,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服务基层群众,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发挥委员界别优势、专业特长,组织开展政策咨询、医疗服务等活动,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开展联络联谊,依托政协委员工作室平台,定期组织专委会委员、界别人士开展活动,加强委员联系沟通,增强界别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