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6月1日起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启动,今后“扯证”不限户籍地啦!5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1年6月1日起,陕西西安实施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据了解,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籍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共计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与此同时,我国人口流动越发频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状态。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会给不少群众带来负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有利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