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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在粤可凭居住证参加养老保险
  5月1日起,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的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凭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广东省内就业地参保。
  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该办法规定,广东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其本人自行选择。据悉,当前广东省一至四类片区的月工资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人民币3803元、3376元、3126元、2924元。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