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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延安市政协专题调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小记
  □ 记者 陈雪
  “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在吴起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宝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一走进办理大厅就能看到这句醒目的标语。
  4月13日至19日,延安市政协副主席张玉曙带领社法委部分政协委员,来到吴起县、宝塔区等地,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我们有职工6949名,其中劳务派遣工2128名,实行全员参保。”吴起采油厂人力资源科科长尚振国表示,吴起采油厂仅2020年养老保险全年缴费1.21亿元,及时为职工缴纳了各类保险,按政策申请减免了2986万元养老保险金。
  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做到“应保尽保”。据悉,截至2020年底,延安市参加养老保险单位4276户,约40%的参保单位不能正常缴费。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达165.02%,3162名职工参保率为71.8%,职工养老金欠费达上亿元。因资金短缺问题,到龄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补费每年按照程序,申报困难企业按“退谁补谁”政策执行。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国有困难企业已经无力缴纳养老保险,欠费情况持续恶化。
  从延安新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缴费情况来看,有些职工缺乏参保积极性。延安新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岗职工998人,因超出缴纳年龄而无法缴纳的有162人,因自身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有321人,实际缴纳的只有515人。由于基层保洁、秩序员年龄多在45—55周岁,年龄偏高员工普遍因快到退休年龄,未缴纳养老保险。
  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副处长刘玉贝表示,《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养老保险不存在愿不愿意,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出具的放弃参保的声明,无论是否愿意,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在调研中,委员们发现,部分民营企业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刚性认识不足,参保缴费意识淡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意识不强,断保现象严重,没有参保的人员,主要以新业态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
  延安市政协委员张鹰认为,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较低,容易造成误解。人社部门应该主动上门送政策,组织培训,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很多属于临时用工。”延安市政协委员刘小平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让社会保障不留死角。
  根据退休待遇现状,宝塔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收入2620元,城乡居民只有166元,机关事业职工达4000元以上。延安市人社局副局长李锦保说,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职工退休待遇相差较大,养老保险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企业不能依赖“退谁补谁”政策,更不能将企业保险推入城乡居民保险,降低职工预期收入。
  张玉曙表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和“续保”意识,切实推动企业职工应参尽参。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逐步缩小与党政事业单位的待遇差距。加强监管,对部分企业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现象,进行联动监察,不断研究探讨新问题、总结新思路,为延安市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