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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陕西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今年一季度“老陕”的“钱袋子”情况如何?4月19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续上年同期以来增速逐季走高趋势,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40元,同比名义增长1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9%。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10元,位次较上年同期下降一位,同比名义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3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3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同比名义增长1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2%。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6.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52∶1,较上年同期缩小0.15。
  一季度,陕西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作为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人均工资性收入3979元,同比增加376元,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5%。人均财产性净收入504元,同比增加81元,增长19.2%,增速在居民四项收入中最快。
  此外,一季度,陕西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恢复性增长,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08元,同比名义增长2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332元,增长24.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34元,增长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