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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场舞跳出文明“新舞步”
  □ 实习记者 白瑶
  据一段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显示,3月11日晚9时许,在西安市创汇社区,一群人占满双向6车道跳广场舞,丝毫不在意过往车辆,马路中间甚至还有人带着小孩,在司机多次鸣笛提醒后,人群才慢慢散开。
  “跳舞是好事情,但也要注意场地。”“马路上过往车辆那么多,被撞到怎么办?”“除了占道,噪音扰民也是个大问题。”……视频上传网络后,广场舞乱象话题再次引发市民热议。
  近年来,各地因广场舞引发的话题一直不绝于耳,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其背后也暴露出场地欠缺、群众文明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3月16日晚8时,记者在创汇社区E区与C区中间的马路上看到,近百人仍聚集在此,有跳广场舞的、打羽毛球的、踢毽子的、直播唱歌的,还有大批围观群众。
  “有几次看到车主摁了很久喇叭,人群才让开,甚至有人还跟车主吵了起来。”家住创汇社区E区的王佳诺告诉记者,每天晚上7点半左右,车道上就站满了人,车辆只能鸣笛缓慢通过,还因车主催促而发生过口角。
  据附近住户李明舟反映,这种情况已存在了近三年,周围住户多,但没有跳广场舞的地方,无奈之下才占用马路。
  据了解,创汇社区位于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原乳驾庄、东新村、西新村、南新村等村范围内,附近居民近八万人,而周围并没有适合休闲活动的宽敞场地。
  “楼下地方太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也担心吵到楼上住户。”李明舟说,社区楼下倒是有休闲广场,但面积不大,且紧挨着居民楼,很容易扰民。
  记者发现,社区楼下的活动场地面积狭窄,除一些健身设施和树木、灌丛等占用了一半空间外,留给居民跳广场舞的区域确实很少。
  此外,居民不愿意到楼下场地活动还有另一个原因。“晚上太黑,大家都不想去。”李明舟说,晚上楼下场地几乎没有灯光,很多人不愿意在此活动,而是选择到更明亮的马路上。
  出现同样问题的还有莲湖区御笔华庭小区,在领导留言板平台上,有市民就附近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投诉。
  “太影响学习了,孩子一听到楼下音乐就不好好学习。”小区住户高怡告诉记者,每天晚上8点开始,楼下就会有人跳舞,还有扩音音响,孩子晚上学习经常被影响。
  3月17日晚,记者来到御笔华庭小区附近,看到许多人正在跳广场舞。记者通过手机分贝仪检测,显示噪音已达82分贝。
  根据国家噪音标准,在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晚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晚噪音不得超过50分贝。
  事实上,早在2015年开始实施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就明确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此外,今年已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也提出了“生活安宁权”,广场舞扰民被列入侵犯居民生活安宁权的违法行为中。
  “不只这一处,附近还有跳广场舞的。”随着高怡的指引,记者发现不远处的确还有一处跳广场舞的,噪音也已达80分贝。而且两处广场舞均存在占用人行道的情况。
  “我们也没办法,别的地方晚上太黑了,只能在这块活动。”今年58岁的周霞是一名广场舞爱好者,每天晚上她都会来这里跳舞。对于大家提出的噪音扰民问题,周霞无奈地说,之前也考虑过调低音量或者戴耳机,但是年纪大了,调低音量听不清音乐,耳机不但价格贵跳舞时还容易脱落。
  近年来,随着广场舞活动迅猛发展,跳广场舞已成为人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众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方式。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从广场舞健身的场地供给、活动行为、组织队伍建设、联动服务机制等四个方面作出要求,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引导良性发展。
  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也曾引起省工商联的关注。
  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广场舞运动时间大多在清晨或晚饭后,产生的噪音打扰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现有的城区广场、小区空地无法满足中老年群众对广场舞场地的需求,部分广场舞已延伸至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影响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及周边商户的正常经营。
  如何有效改善广场舞乱象,让广场舞跳出文明“新舞步”?今年省两会上,省工商联在《关于新形势下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发展的建议》中建议,引导广场舞健康发展宜疏不宜堵,应加快出台相关条例,对广场舞活动的时间、地点、音量等加以明确,并进一步发掘利用社会场地资源,提高现有场地存量资源利用率,做好室外广场适用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广场舞活动设备器材。同时要加强引导,注重发挥街办、社区力量,积极倡导群众文明跳舞,做到不占道、不争抢、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