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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行为,明确宗教教职人员权利救济渠道;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管理;规定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行政管理,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教育、培养、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方面的职责;强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化管理。
  国家宗教事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