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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表彰十二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 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紧扣追赶超越定位,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积极通过提案履行协商、监督、议政职能,共提出提案1265件,经审查立案929件,分别交由省级有关部门、设区市、中央驻陕单位的84家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办理实效,提案办理协商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双向推荐”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综合评审,报省政协十二届第52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省民革《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和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征用进程的建议》等93件优秀提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20个先进承办单位和魏增昭等35名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受表彰的93件优秀提案,选题准确、针对性强,对我省制定宏观决策、长远规划和改进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受表彰的20个先进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工作制度健全、沟通协商充分、办理成效明显;受表彰的35名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对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委员满意度高。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省政协委员、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积极运用提案履行建言资政职责。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把提质增效贯穿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确保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力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