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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单位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杨晶)1月17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授予西安市新城区自强路街道栖枫社区、雁塔区昆明路小学等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2014年以来,西安市红十字会坚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连续6年在新城区栖枫社区开展系列扶贫帮困、急救知识培训、义诊等活动,建立健全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打造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全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昆明路小学是西安市红十字示范校,多年来坚持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募捐和红十字精神传播等工作,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发挥红十字工作育人作用,积极推动文明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