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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应建立评价机制
  □ 商洛市政协
  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比较分散,撒胡椒面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重投入轻产出的问题比较普遍。
  三是重拨付轻监管,资金“一拨了之”、“一付了之”、“趴窝挪窝”的情况在个别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是扶贫资金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薄弱,镇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较低。
  为此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脱贫不脱责,摘帽不摘担”的工作要求,持续增加资金投入,防止因支持力度减弱出现返贫现象。
  二、做好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整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和办法,对资金的投入、使用、产出、效益跟踪问效,把使用效益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使扶贫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扶贫益贫作用。
  三、夯实资金使用部门工作责任。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查漏补缺,夯实责任,加强各业务主管部门及镇办扶贫资金的管理;加强对乡镇干部、村级集体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的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基层财政体制。各级组织要在充实队伍上加大支持力度,在2020年6月11日挂牌恢复镇办财政所的基础上,尽快划拨镇办财政所人员编制,理顺人事关系,选优配齐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基层财政管理体制。
  五、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和干部“双安全”。利用“互联网+”等新形式,将扶贫资金纳入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管理,实行申报、拨付、使用的全过程可视性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监管保障资金和干部“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