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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应建立补偿机制
   □ 宝鸡市政协
  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极大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连年上升。但随着野猪、野鸡、红腹锦鸡、獾等野生动物数量激增,林区周边农作物遭受野生动物破坏情况严重。以宝鸡市金台区硖石镇的4个自然村为例,自2019年冬季以来,已有250多亩小麦、50多亩油菜、200多亩玉米遭到破坏,造成群众经济损失达十余万元。由于目前对野生动物危害群众农作物经济补偿的申请程序繁琐,补偿标准偏低,群众意见较大。
   为此建议:
  一、省级林业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对防范措施进行制度化规范。采取科学、可行的办法,对较为偏远的村组和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耕地进行围拢隔离。保障专项资金,提高现有护林员待遇,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远离农业生产地区投放野生动物食物,减少对农作物的破坏。
  二、建立农作物遭野生动物破坏的补偿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对遭野生动物破坏达到亩产经济效益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可由乡镇政府进行认定,利用“一卡通”直补农户。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乡镇,每年给予一定专项资金保障,用于被破坏农作物经济补贴。
  三、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对山区坡度大、粮食产量过低、不适宜耕作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项目,将耕地变为林地,在腾出劳力的同时,为野生动物提供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