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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荣)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责任,厘清了省级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借鉴《中央责任清单》职责设定,牵头起草了《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正文及附件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13条,强调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责任。附件部分共6项内容,具体细化了47家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及省级群团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