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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廷武:做一名有温度接地气的调解人
□ 记者 陈雪
  “我们所面对的不是单纯的调解案件,而是一个个质朴的百姓,我们要用爱心架好这座连心桥。”在郭廷武眼里,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郭廷武是志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17年刚从事调解工作之初,他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远远达不到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因此,他不分昼夜给自己充电,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撰写了近10万字的工作学习笔记,通过学习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在调解工作实践中,郭廷武探索出适合志丹县情的“三心一联”工作法,即“热心、细心、耐心加回访联系”的互联调处机制。同时,他针对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常见纠纷,成立了6个专业性和行业性调委会,为化解矛盾发挥了巨大作用。
  对郭廷武来说,人民调解工作,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筑牢第一防线,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018年8月,志丹县调委会接受县信访局委托,受理调处一起工伤纠纷上访案件。调查得知,湖北籍男子魏某某2017年在延安市宝塔区某公司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280天,花费医药费11万余元,出院后仍需进行取钢板、钢钉等后续治疗。后魏某某就赔偿问题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到县信访局上访求助。
  2018年8月28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县信访矛盾调解中心,在郭廷武主持下进行面对面座谈调处。魏某某惯说家乡话且不谙法理,不能很好地表达诉求,给案件调处增加了难度。在建议他委托其户籍所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代为表达诉求后,魏某某表示身在外地举目无亲,希望马上拿到应有的赔偿金以资医用,而公司则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双方态度坚决,调处一度陷入僵局。
  郭廷武根据双方观点作出判断,纠纷的焦点明确指向了赔偿金额大小和赔偿款的兑现时间、兑现方式。郭廷武按照法律规定对魏某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后期治疗费等赔偿金总额进行了核算,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促使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一致。
  同年9月9日,双方当事人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魏某获赔483933元。历时两周的工伤事故上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双方对此次调处结果十分满意。“心系百姓为民解忧,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了表示感谢,双方特意为郭廷武做了一面锦旗。
  2017年以来,郭廷武已组织调解各类纠纷580起,调处标的5770万元,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2018年,志丹县调委会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郭廷武个人被评为延安市优秀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