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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所学校被命名为第二批“红领巾法学院”
本报讯(记者 王万斌)11月4日,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决定,命名西安高新第一小学等11所学校为第二批西安市“红领巾法学院”。
  “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法院、团组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指导推动了一批中小学校通过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普法情景剧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树立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了法治宣传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活动中,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来到被第二批命名的西安东城区第一小学和东城第三小学,观摩了同学们演绎的“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并为西安市第二批“红领巾法学院”示范学校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