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我省汛期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件
  本报讯(记者 李荣)8月1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筑牢汛期环境安全防线,省生态环境厅以“汛”为令,闻“汛”而动,通过专题部署、严密排查、督导帮扶等举措,落细落实汛期各项环境安全工作。入汛以来,指导地方妥善应对,有效处置突发环境安全事件5起,均为一般突发环境安全事件。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以及较大突发环境安全事件。
  近期,我省多地连续降雨,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全省汛期环境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陕北地区油气管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暨汛期应急准备督查工作,对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准备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夯实部门责任,强化对全省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7月下旬至8月中旬,省生态环境厅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全省13个市(区)46个县(区),对57家企业的汛期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摸排督导,分别对尾矿库、输油管道、公路运输危化品、水源地保护区等实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当地政府开展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对受汛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部位和企业开展环境安全督导,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5大类83个具体问题,现场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对36个问题立行立改,完善防范措施32个。对所有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下发各地逐一认真对照整改。
  结合督导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环境安全专题会议,对汛期环境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智华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转移、输油管道检修等工作,要求各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加强调度和监管,确保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