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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有了管理办法
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入列“陕西省技术能手”
  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陕西省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每年举办1次,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8月13日,省民政厅印发《陕西省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技能竞赛激励和引导养老护理员岗位练兵、岗位成才,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
  今后三年,省内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2年的工作人员,或已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院校实习生,凡个人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赛。各市、县(市、区)组织本级预选赛竞赛后,选派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全国民政行政职业技能竞赛技术纲要明确的内容、方法程序、评分细则组织实施。竞赛项目内容主要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和教材,由竞赛组委会随机命题。竞赛成绩分团体奖和个人奖,个人成绩由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组成,其中理论考试占30%、技能操作占70%,两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团体成绩由本单位个人成绩的平均分确定。
  省级竞赛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由省民政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养老护理员有机会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以上成绩者,由省民政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据了解,我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接受社会冠名赞助,赞助费全部用于获奖护理员奖励,竞赛由行业协会和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