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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腾退出的宅基地用起来

   □安康市政协 
   去年10月15日,农 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 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 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 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 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 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 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 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 置住宅。随着移民搬迁 旧宅基地腾退工作的完 成,腾退土地面积在不断 增加,用好这些腾退下来 的土地是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的一项重要保障。 
   为此建议: 
   一、我省尽快出台 具体指导性意见或政 策。对一些养殖大户 (养羊20只以上、养猪10 头以上、养牛5头以上),可将他们的住房界定为圈舍生产用房,宅基地转为农用地,收回村集体所有,满足规模养殖和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确保产业大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二、加强对腾退复垦工作的指导。一方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于腾退地块面积置换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腾退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抛荒闲置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