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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电推进廉政要求进合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8月5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印发《关于在经济合同中增加反商业贿赂条款的通知》,要求各级单位(部门)今后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将反商业贿赂条款写入合同,以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据悉,推进廉政要求进合同是陕西地电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有效杜绝重大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的具体举措,有助于不断提升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廉洁从业。
  《通知》要求各级单位(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和反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反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通知》明确要求:在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所有环节中,合同双方(或各方)不得通过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合同相对方或合同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合同相对方委托办理合同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合同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凡是未写入反商业贿赂条款的合同,不得进入签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