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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陕西省自贸区法律体系建设
  □ 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
  陕西省自贸试验区自成立以来,立法工作就备受关注,对接国际化、高标准的法治环境一直是自贸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
  目前,陕西省自贸试验区法制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没有《自贸区条例》,导致很多涉及自贸区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缺失。
  二是法治环境建设未形成特色,法律服务滞后,未能凸显陕西省司法资源优势。
  为此建议:
  一、加快自贸区立法。现阶段,陕西省《自贸区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布,应以此作为自贸区法规建设基础性规范文件颁布,同时构建起以《自贸区条例》为核心,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法律体系,实现自贸区的法制引领。
  二、优化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及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作用,为国内外知名仲裁、调解机构入驻提供便利;探索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融合,共建“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平台,创建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
  三、建立自贸区创新管理机制。一是明确自贸区片区建设的市级政府主体负责,就片区建设情况直接向省自贸区领导小组负责;二是创新规划、考核奖励等方法,调动部门建设自贸区的积极性;三是凡涉及中央事权的,由相关部门与中央对接,积极为自贸区争取政策支持或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