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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方案
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
  本报讯(记者满淑涵)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7月15日从省科技厅了解到,《实施方案》将着力解决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和科研机构评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设立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科技评价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优选项目
  编制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旨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筛选“火种”。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建立项目指南编制与发布机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并根据分类原则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包括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和定向委托。
  按照《实施方案》,企业牵头的技术创新项目,应对企业的资质、技术创新能力和财务情况提出明确要求,鼓励企业共同投入并组织实施。
  同时,通过拓宽产业专家入库渠道,增加产业专家、科研和生产一线专家数量,科学规范评审专家的选取使用。推行视频评审、集中网评、通讯评审和录像录音,实现评审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干什么、评什么谁用人、谁评价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实施方案》提出,实行“干什么、评什么”“谁用人、谁评价”,发挥用人单位的评价主体作用,坚决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树立科技人才评价的正确导向。
  《实施方案》明确,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分配方式,并对青年科研人员给予倾斜支持。
   推进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尊重科研规律和科研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实施方案》提出,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章程管理,实现“一院(所)一章程”,加快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法人自主权。
  《实施方案》提出,要围绕全省发展战略和创新链布局需求,加强科研机构整体设计、统筹布局,深入实施“1155”工程,加强各类基地之间的相互衔接,对现有创新基地和平台进行优化整合,避免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明确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地、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基地、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的重点评价方向,进一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