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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本报讯(记者赵婧)“现在开庭!”5月19日下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屈某某起诉西安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纠纷及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案。省政协常委、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作为西安市司法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该案系西安市司法局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原告屈某某因对西安市司法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不服,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后,西安市司法局积极应诉,认真做好诉讼答辩和举证工作。庭审中,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就西安市司法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分别就事实、程序、证据、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了举证、质证和充分的法庭辩论,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底,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的职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特别是把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是《规定》作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张华俊在庭审后接受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西安市政府印发《规定》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逐步增强,从4月初至今,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已达79件,有效促进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