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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位居省级文旅新媒体传播力指数榜单全国第9位
  本报讯(首席记者李荣)5月6日,文旅产业指数实验室首次公开发布2020年4月省级文旅新媒体传播力指数TOP10榜单,基于对省级文旅机构微信、微博、头条号和抖音传播力综合评价结果,陕西位居全国第9位,陕西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微博分别位列微信、微博传播力指数的第10位、第8位。
  2020年4月省级文旅新媒体传播力指数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舆情调查实验室、中国旅游报社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组建的文旅产业指数实验室主导,联合清博大数据、抖音、问卷网等新媒体与大数据联盟成员机构共同实施、发布。
  省级文旅新媒体综合传播力评价维度由微信传播力、微博传播力、头条号传播力和抖音传播力四个一级指标构成,权重构成为微信传播力30%、微博传播力25%、头条号传播力20%、抖音传播力25%。基于对省级文旅机构微信、微博、头条号和抖音传播力综合评价的结果,2020年4月省级旅游新媒体综合传播力TOP10排序为:浙江、福建、山东、江苏、四川、上海、河北、北京、陕西和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