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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无症状感染者参照确诊病例管控
  本报讯(实习记者张涵博)4月2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组长马光辉介绍,截至4月1日,我省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2例。其中,在对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主动筛查发现30例,在对国内高风险地区、境外来陕返陕人员主动筛查中各发现1例。针对无症状感染者,我省参照确诊病例进行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临床症状,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综合目前的监测和研究,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有传播风险。”马光辉说,由于症状、体征不明显,且对症状的自我判定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传播预防难度大。
  据了解,我省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参照确诊病例的管控要求执行:一旦发现,立即收入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治疗。同时,第一时间排查追踪其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14天后,须经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且采样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方能解除隔离,感染者随即从定点医院被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马光辉说,我省下一步将加大筛查监测、社区网格化管理、宣传教育力度。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所有入境来陕返陕人员在开始和解除集中隔离时均开展核酸检测。与此同时,结合复工复产复学实际,对其他重点风险、重点场所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最大程度发现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