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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
    本报讯(实习记者孙高菊)记者3月25日获悉,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依法依规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完善审核批准机制,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申请,要按程序公示和审查,落实全程管理。县乡两级要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建立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要加强县乡镇农经体系建设,乡镇政府要建立联审联办制度和审批管理台账,实行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一体”办理。要依法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