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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陕西省旅游业恢复发展预案》
  本报讯(记者李荣)记者3月4日获悉,为推进全省旅游业疫情防控和恢复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陕西省旅游业恢复发展预案》,要求全省各地在做足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恢复旅游业发展。
  《预案》要求,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旅游市场启动方案,决定恢复时间和形式,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餐饮店、购物场所等提出明确的开业防疫条件和要求;指导辖区内县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制定复工开业方案;各市应按照先室外、后室内,先自然山水、后历史人文,先近程周边、后远程出境,先小众精品、后大众产品的顺序,有序恢复旅游市场。
  工作目标提出,在“基本恢复期”(2020年3月至全面解除疫情前),要结合全省防疫要求,按照旅游空间特点和流程规律,有序、限时恢复部分旅游项目、旅游活动,确保风险可控,稳妥推进旅游市场有序开放。“恢复发展期”(全面解除疫情后),全省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点、购物场所等旅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全省旅游业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