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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适当延续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本报讯(记者 李荣)2月7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厅出台应急措施,适当延续疫情防控期间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促进全省矿业经济平稳发展。
  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凡持有省级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且自2020年2月1日后到期的,矿业权人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简要报告,在按要求报告后其有效期限自动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在疫情防控解除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矿业权人,凭“通知”尽快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帮助矿业权人完善相关申请资料。特别是在释放优势产能、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对已取得项目核准、环评等手续申请办证或划定矿区范围的煤矿企业,要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