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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鹏: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果断亮剑
高鸿鹏委员   □ 记者 李荣 文/图
  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开始实施。针对营商环境,2018年3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标志着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营商环境是滋养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的丰厚土壤,直接影响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1月16日,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谈及营商环境,省政协委员、陕西长河实业公司董事长高鸿鹏直言,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发展要素的聚集,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必须由抓项目转向造环境。
  2019年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陕西7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案例;今年1月3日,贵州省通报了8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涉及骗取扶持资金、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
  “实践证明,营商环境既是重要软实力,也是一个区域的核心竞争力。谁输掉营商环境,谁就输掉了高质量发展的未来。”高鸿鹏说,为了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陕西落好落实,陕西可借鉴贵州、广东等省份的做法,扩大通报范围,建立陕西省破坏营商环境处理结果公开通报机制,在全省市县区政府官网、省内主流媒体,公开通报,定期公布。
  对于通报公开的内容,高鸿鹏表示,可公布破坏营商环境的具体事件,处理结果,主要责任人的违纪处理,涉及违法的处理情况。此外,要对社会公布破坏营商环境举报联系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事件的广泛宣传,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